新高中課程是為學生提供廣闊而均衡的學習經歷,以達至全人發展。新高中學制下應用學習課程設計與發展的原則:是為配合不同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志向,透過應用及實踐,發揮他們的潛能及興趣,並在真實或模擬的工作環境中認識相關的要求;以助未來升學選修科目,或在尋找合適工作時更配合個人興趣和認知。
上一章黃師傅介紹了應用學習設有40多個課程,涵蓋六大學習範疇,另外更提供專為非華語學生而設的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根據應用學習課程概覽,有意選修應用學習課程的學生必須透過就讀學校向教育局申請,並參與課程提供機構所安排的甄選程序。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展,教育局已更新有關報讀安排並通知學校。所有在資助中學、官立中學、直接資助中學、按位津貼學校及有高中班級的特殊學校修讀由課程發展議會所建議之高中課程的學生,均會獲得教育局全數資助應用學習課程費用。教育局並不鼓勵學生修讀多於兩個應用學習課程作為選修科目 (其中並不包括專為非華語學生而設的應用學習中文 (非華語學生適用) ,以配合高中課程寬廣而均衡的目標。
應用學習課程屬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乙類科目,不設公開考試。因此,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的表現是由課程提供機構負責評估;就着課程內容,學生的作業及出席率等,主要是由有關導師負責指導,作進展性及總結性的評核。而在質素保證機制方面,教育局一直與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合作,並由課程發展議會應用學習委員會負責監察,確保應用學習課程是根據設計原則發展,並依據規劃授課,而學生的學習成果亦能達至設定的水平。
那麼,應用學習的成績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將如何匯報呢?根據應用學習課程概覽中指出:由2018年開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選修應用學習的學生成績匯報細分為「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達標並表現優異(I)」的表現水平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三級,而「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表現水平等同第四級或以上的成績。至於專為非華語學生而設的應用學習中文,則沿用「達標」和「達標並表優異」的等級。若考生表現低於「達標」的水平或出席率少於總課時的80% 將評定為「未達標」,其表現水平並不會在證書上匯報。
學生若成功完成選修的應用學習課程,因為大部分應用學習課程已載錄於資歷名册,屬於資歷架構第三級的證書課程,除了上述成績匯報之外,亦會同時獲得課程提供機構頒發資歷架構第三級證書。而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則與資歷架構第一級至第三級掛鈎。
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後,有甚麼升學路向可供選擇?黃師傅在下一章再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