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媽媽並非不愛女兒,她焦慮孩子被孤立,怕孩子付出她承受不起的代價。但她把「保護自己」放在了「分辨對錯」之前,把「出聲」等同於「低級錯誤」。Bally聽完這則對話,認為該媽媽不可以簡單地說女兒是錯,因為人是有情緒的。她代入那個女孩的位置:明明老師也覺得我對,為什麼媽媽卻責怪我?孩子帶着委屈和困惑來找媽媽,希望被理解,卻帶着「做好人會出事」的結論離開——「這樣會令孩子意識到幫人,或者主動做一些事情,原來是錯,原來是做壞人」她覺得那個女孩很可憐,很委屈。」
這對母女對話中最令人可惜的,不是女兒出了聲,而是媽媽把「出聲」與「被討厭」綁在一起,卻沒有機會讓女兒明白:出聲本身沒有錯,錯的可能是方式或時機。Bally認同該媽媽後來向女兒建議用一些「更聰明的方法」,如離開現場、找其他人」。
家長從小向孩子灌輸是非對錯,但有沒有認真教過孩子,面對不公的事,怎樣出聲?例如發聲的目的是什麼,出聲的方法又是什麼?以第二個事例來說,Bally指出該媽媽應先欣賞孩子的動機和人格,讚賞她看到的問題,然後很溫柔地教她下次應該怎樣做,而不是罵她。孩子願意為不公義的事情站出來,這份對公平的敏感本身就是珍貴的。如果家長第一反應是「你為什麼又犯」,孩子學到的只會是「出聲等於被懲罰」,而不是「可以聰明地出聲」。









